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LF精炼炉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23    作者:赵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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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LF精炼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本次环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概要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名称: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LF精炼炉项目

项目概要:在汉钢公司现有炼钢主厂房D~E轴炉子跨3~4#柱原LF精炼炉预留位置,增加一座双工位旋转式120LF精炼炉及其配套公辅设施,实现年处理能力150万吨合格钢水,项目总投资6486万元。

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气:铁合金和渣料添加过程中产生合金粉尘钢液精炼过程中产生的高温冶炼烟气集中收集至炉盖第四孔、移动房式除尘罩等主体收尘设备,通过密闭管道+布袋除尘器+3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厂区排水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直接进入厂区雨水池,收集后回用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炼钢厂现有员工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用水主要为炉盖、电极横臂和夹持器、电极升降立柱、水冷电缆、变压器以及液压站等设备冷却用水,冷却水直接接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

3)噪声:LF精炼炉、钢包车、炉盖提升及旋转装置、液压系统、底吹系统、喂丝机、除尘系统等设备噪声,设施设备采取减振并置于室内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集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烧结系统配料废钢及清理废钢渣运至现有渣处理车间进行处理后,含铁原料回收,尾渣外售至水泥厂废耐火材料由耐火材料厂回收;废矿物油集中收集至现有危废间,交陕西宝鸡恒兴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合理处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修保养,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电子版及纸质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获取该项目信息,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环评单位: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129018679  E-mail546109505@qq.com

建设单位名称: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7392046677  E-mail316317456@qq.com

网络查阅电子版链接如下: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40723VBug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地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附近敏感点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和环评报告书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格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文件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见本次公示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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