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读后感:在苦难的褶皱里 触摸生命的温度
发布日期:2025-10-24    作者:王忠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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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活着》,是在一个阴雨连绵的周末。我蜷缩在书房的角落,一页页翻过福贵斑驳的人生,仿佛也翻过了中国大地上最动荡的半个世纪。当最后一个字落下,窗外恰好传来一声闷雷,我合上书,却合不上心里翻涌的钝痛——原来最深的悲悯,不是号啕的哭声,而是渗进骨缝的沉默。

福贵的一生像被诅咒的寓言:从纨绔少爷到穷光蛋,从战场亡魂到幸存者,从儿女双全到孤家寡人。每一次跌落都摔得更碎,每一次愈合都留下畸形的疤。当苦根死在他怀里时,这个被命运按进尘埃里的老人,竟只是“把苦根轻轻放在床上,像放进去一颗煮熟的鸡蛋”。这种近乎残酷的平静,比任何哭喊都锋利,它划开了苦难的表皮,露出内里血淋淋的肌理——原来人痛到极致,连崩溃的资格都会被剥夺。

但余华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从未让苦难沦为煽情的道具。福贵给老牛起名“福贵”时,咧开的嘴里缺着门牙;他哼着“皇帝选我做女婿”的酸曲时,皱纹里夹着田埂的泥。这些粗粝的细节像暗夜里的萤火,微弱却固执地证明:生命的尊严不在“活着”这个结果,而在“如何活”的过程。当福贵佝偻着背驱赶老牛,用布满老茧的手一遍遍抚摸“家珍”“有庆”“凤霞”这些刻满墓碑的名字时,他实际上在完成最悲壮的仪式——把苦难转化为继续呼吸的理由。

最震撼的是结尾处,福贵对“我”讲述完一切后,竟晃着空酒盅笑起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这绝非对命运的妥协,而是历经焚毁后的涅槃。就像他珍藏的那包妻子缝制的家珍,针脚早已霉烂,但丝线缠绕的轮廓里,永远活着一个会给他系围裙的温柔女人。这种在废墟上重建的精神家园,让“活着”超越了生物本能,成为对抗虚无的终极武器。

掩卷时,我忽然看清了书名的真正分量:它不是呐喊,而是叹息;不是口号,而是咒语。它要我们看清,所谓命运,不过是无数偶然堆砌的必然,而所谓坚韧,不过是认清这点后,依然选择在裂缝里栽种野花。就像福贵最终明白的:人不是为了希望才坚持,而是坚持了,才能在荒芜里瞥见希望——哪怕那希望,只是老牛蹄窝里积蓄的雨水里,倒映出的自己的影子。

此刻,我触摸着书页上干涸的水渍(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突然懂得:真正的悲悯从不居高临下,它就该是这样,带着泥土的腥气和尸体的腐臭,带着晒场上麦穗的锋芒和茅坑里发酵的恶臭,带着所有生命无法剥离的粗粝与真实。而我们要做的,不过是在某个雷雨夜,像福贵抚摸老牛那样,轻轻抚摸自己生命里那些永远无法愈合的裂口——然后第二天清晨,照常起身,在鸡叫三遍时,给那头名叫“活着”的牛,添把青草。(公辅中心 王忠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