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次来到“7.1”、“10.28”事故现场,心情依旧沉重。生命如此脆弱,转瞬即逝,一念之间,两个年轻的生命就永远的离开了,从此两个家庭不再完整,造成的伤痛已无法弥补,我想,这也是公司组织此次活动的意义所在: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珍爱生命,远离违章。
一是事故是对思想麻痹者的惩罚。企业成于安全,败于事故。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是造成刻骨铭心无法弥补的伤痛。
回顾以往学习的事故案例,一次次映入我脑海的不外乎是以下内容:事故现场惨不忍睹,事故后追悔莫及,事故分析时:某某安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某某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某某安全技能不熟练,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某某对作业现场设备性能不熟悉,违章指挥等等。这些惨痛的案例,无不折射出事故是对思想麻痹者的惩罚。日常工作中,存在很多的危险源点和安全隐患,把自己的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是不明智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对于同一起事故,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看到的问题肯定是大相径庭的。仅仅肤浅的就事论事,泛泛而谈,就难免陷入“一边批他人违章,一边重复他人的违章”的怪圈了。因此,从个人实际出发,找出共性问题,针对个性特质发掘能产生共鸣的因素。这种共鸣才是我们真正应该从事故中吸取的经验教训。
二是让安全行为成为一种习惯。这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就是习惯,最宝贵的财富也是习惯。将这句格言放进安全与习惯的关系论述中,在各类事故发生原因调查分析后,习惯性违章的可怕之处一览无余,因此,好的习惯又何尝不是最好的财富? 所谓“习惯”,在字典上的解释就是由于重复的练习而固定下来的并变成需要的行动方式。比如开车系安全带、定期体检、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使用等等。有调查表明,人们日常活动的90%源自习惯和惯性。在安全方面,这种影响会强烈得多,有时甚至是致命的或毁灭性的。因此,安全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自觉自发的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常怀安全之心,常行安全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我们要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企业负责。
俗话说:“安全是根绳,牵着千万人;安全是根线,连着亲人念。”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是企业的永恒课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把各项工作长抓不懈,消除隐患以防为主,让安全为生命护航,才能确保企业健康、长期稳定发展。 (旅游后勤部 李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