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岂能“区别”对待
发布日期:2020-06-24    作者: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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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在参加某班前会时,恰遇当班人员在分享钢铁行业安全事故案例。事故案例中,周某作为单位领导,在基层检查时未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员工王某发现后,未及时禁止,导致周某在检查中头部擦伤。分享活动中,当班人员纷纷表示:岗位安全制度的坚守坚决不能区别对待。的确,若是检查人员自身在安全工作中缺乏教化和示范引领作用,那安全检查无疑就是一张皮,谈不上真正安全。

【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岂能“区别”对待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建立安全制度是极其困难的。因为有血的教训作为前者铺垫,我们才能在本质安全中走的更远。对基层班组岗位制度和禁令的遗弃,往往就存在于顶层监督人员。长期来看,顶层监督人员无形中带有的“职能光环”虽然能收到一时的“震慑”,用考核责罚来“杜”他人之口,但它对基层制度的完善无疑是破坏性的。时间一长,岗位人员就会对自身安全履职有所怀疑,信念有所减弱。尤其是单位顶层监督人员一旦众多,势必会对班组制度存在理解偏差。在岗位坚持“底线”,勇于指出领导不足的班组,领导会心存骨鲠;随波逐流、巧于人事敷衍的班组,领导会觉得该班组能力强,基本功扎实。久而久之就极度匮乏正常的判断思维,优劣不变、好坏不甄,这也就是行业内所谓的“晕轮效应”滋生现象。

虎兕出柙,谁之过与?当然是守卫者之过。班组人员的守卫失职,是助长此风气的关键所在;同时,对顶层监督者的“区别”对待也就意味着该班组在安全制度、机制运行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安全五化问题“人的不安全行为”一项执行中注重表面功夫,忽视了潜在本质安全隐患排查。守好职责谈起来容易,做起来不免瑕瑜互见。一方面,班组成员要勇于坚守制度,并认真践行员工日常行为,做到自身端正,不受人诟病。其次,像该事件类型,在奖励处罚中可以考虑“连带责任”制度,监督人员的自身失职也要纳入当班考核,并合理运用单位公示墙进行违规检查通报。另一方面,对于顶层监督检查人员基层违规更要加大考核,并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清单,在评优树先中参照考虑。同时,规范监督检查内容,制定严格的履职检查行为清单,保证检查人员按标准履职,按要求履职。还可以利用“互查”制度,开展单位内部职能检查,把问题提前暴露出来,进而进行积极整改,改变不良风气,确保检查以“公”践行,达到实实在在的安全工作落实。(计量检验中心   戚龙)